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婚姻的表现形式不同。托马斯亨特摩尔根提出人类是按照:杂交——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进行发展的。但是社会真的是按照这个发展么?对于印度、西藏的一妻多夫制,在历史中应该怎样定位?
一、藏族的婚姻形式
近代的藏族婚姻有严格的限制,一是实行血缘外婚制,即严厉禁止同一个父系内的人通婚。二是藏族是一个等级制度明显的地方。农奴主是严厉禁止农奴和农奴主通婚的。因此,等级内婚制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条例。
近代藏族的婚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夫一妻制,这是目前为止西藏的主要婚姻形式。但是这种一夫一妻制与我们汉族不同。这种现象多是由于家中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好,迫于无奈搬出去的,因此社会舆论不太好。
一夫多妻制,这多发生在比较富裕的家庭里,多个妻子既可以增加劳动力也可以多生育子女。但是,这种妻子的身份和地位是有等级和主次的。
一妻多夫制。这是在藏族社会存在,仅次于一夫一妻制的另外一种婚姻制度形式。
二、藏族地区一妻多夫制出现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在藏族会存在一妻多夫制呢?有人认为是与藏族以前的土地制度和劳役制度有关系,也有人认为与藏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有关系。外国学者在分析这种现象时,把经济作为首要的因素。还有人认为是群婚制的残余,我认为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系:
自然环境:西藏地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地势高,气温低。在这种高寒环境下,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这就需要男女进行分工合作,团结合作。这既可以增强抵制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可以维持基本的家庭生计。
历史原因:在西藏民主改革之前,西藏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农奴制的社会。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因此不同阶层的婚姻形式是不同的。
贵族农奴主的婚姻更加注重家族的财富地位。为了维护家族在社会中的地位,保持家庭财产不被分出去,多会采取这种形式。
对农奴来说,农奴只能依靠所领的“份地”进行生产劳动。只有把土地和劳动力集中起来才能够满足当时家庭内部的分工要求。如果兄弟分家的话,就会减少各自家庭的土地和财产,还会增加差税负担。
除了以上情况,西藏社会是从封建农奴制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奴制婚姻的残余与影响依然存在,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
社会文化原因:藏族人民十分注重亲情,对那些不分家,家人和睦的家庭十分羡慕。反对分家的传统思想深刻的影响了人们对婚姻形式的选择。农牧民认为一妻多夫有利于家庭和睦,只要集体劳动,齐心合力,物质生活就可以得到保证。因此,对村着里存在的一妻多夫的家庭,村民会效仿,但这种解释目前还只是推测。总之,社会文化因素中群体的乡土观念对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经济原因:西藏生产力水平低下。有的地方农业还停留在“刀耕火种”阶段,畜牧业多采取“逐水草而居”的形式。低下的生产力不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一妻多夫制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于一妻多夫制婚姻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争论也很多。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藏族地区的土地状况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高山雪山环绕。但是藏族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因为信奉藏传佛教,有人会把儿子送到寺庙,把进入寺庙为僧当作荣耀。这样就会丧失一部分劳动力,这也为一妻多夫提供了可能。
三、一妻多夫制婚姻存在的问题
一妻多夫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和团结,事实果真如此么?当性爱伙伴年龄有差距的时候,就很容易导致双方性关系不协调,年轻的丈夫出现婚外性关系,伴随的问题是非婚生育的问题。这与维护家庭和睦的目的性对应的是给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形式,对藏族人口的再生产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在一妻多夫家庭中,表面看似有利于人口数量的增长。但是频繁的性关系会造成较高的性病发作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也会对妇女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会破坏妇女的生育机能,导致不孕不育和少育的妇女增多。从长远利益来说,实际上对人口的再生产是不利的。因此,一妻多夫婚姻对藏族人口数量的增长实际上是不利的。
四、一妻多夫制的社会影响及现状
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是对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给予尊重和保护。随着经济日益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一妻多夫制必然会被一妻一夫制取代。
西藏是藏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区。在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国家结合西藏实际情况,积极援助西藏的各项基础建设。在20世纪80年代,对西藏实行“三包”免费教育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牧区人民的知识水平。孩子们在接受了新的知识的同时,也接受了新的观念,他们对爱情、婚姻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向往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改革开放后,西藏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基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庭分工会被规模经济取代。这样,一妻多夫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最后必然发生变化。旅游产业在西藏的兴起,封闭的世界被打破,在这种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碰撞之下。藏族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动摇。年轻人对地域范围,民族范围的婚姻都能接受,从而导致了社会文化的变迁和民族文化的重构。在这种背景下,一妻多夫制的婚姻形式面临着严重的冲击和挑战。
五、藏族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婚姻的评价
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把一妻多夫制看作是一种原始的残余,它是与其特殊的的地理环境和社会制度有密切的关系。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当这种婚姻存在的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的时候,它也就失去了适合它发生的土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会逐渐转向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中。
当然,现在在藏区一妻多夫制婚姻并没有完全消亡。藏族人的婚姻关系即受到国家法的规范,又受到当地婚俗的影响和制约,这两方面都从各自的角度调整着人们的婚姻关系,但是还是会有矛盾和冲突,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会造成西藏地区婚姻法制秩序的混乱,进而影响西藏法治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因此。有效地协调和解决西藏婚姻习俗与国家法的矛盾和冲突,对促进西藏的民族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现阶段的任务是有条件的承认一妻多夫制婚姻,但同时也进行引导和教育,最终实现一夫一妻。
参考文献:
[1] 李继刚.藏族地区传统婚姻与生存策略的经济分析[N].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3
[2] 张广裕.藏区一妻多夫制婚姻研究[N].四川: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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