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编 号 ZDJ2011 No.XXXXX 分 编 号 总 页 数
建 筑 电 气 消 防 安 全
检 测 报 告
(第1版 )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机构:
浙江省消防协会监制
日 期: 年 月 日
检测机构声明
1、本检测机构经批准具备 、
检测能力,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公正数据;
2、本报告无本机构CMA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3、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部分复印检测报告无效;
4、本报告无检测人、报告审核人、批准人签名无效;
5、本报告涂改无效;
6、对本报告若有异议,请收到报告后于十五日内向本机构提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建筑高度 m 检测地点 建筑层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m2 设计单位 建筑类别 施工单位 使用性质 监理单位 检测类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测日期 序号 电气设施 设计安装 委托 检测 序号 检 测 依 据 1 供配电装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 低压用电设备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 接地和等电位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50045-1995 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6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1993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1992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13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第703节》GB16895.14-2002 14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 33/1067—2010 15 16 17 18 检 测 范 围 检 测 人 员 检测设备 红外热像仪 绝缘电阻测试仪 接地电阻测试仪 红外测温仪 钳形电流表 多功能数字万用表 温湿度计 试电笔 插座试验装置 超声波漏电检测仪 卷尺5m 卷尺50m 卡尺 检测结论及重要事项说明
受 (委托单位) 的委托,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电气及消防技术标准(见本报告第1页“检测依据”)的相关条款,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 (工程名称) 的(供配电装置、低压用电设备、室内低压配电线路、接地和等电位)等进行了检查测试。经检测,结果判定如下:
□主控项目:共 项,其中合格 项,不合格 项;
□一般项目:共 项,其中合格 项,不合格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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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检 测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检测专用章 年 月 日
供配电装置 检测概述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抽检数量 名 称 规格型号 实际数量 抽检数量 变电室 配电箱 配电柜 照明配电箱 自备发电机 不间断电源 抽检位置: 综合判定:
供配电装置 序号 检测项目 技 术 要 求 检测结果 结论 1 变配电室建筑要求和设备安装要求 1.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进户门应向外开启;相邻之间有门时,此门应向较低电压方向开启电缆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盘、屏、柜) 1.成套配电柜、台、箱、盘,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2.电器的衔铁吸合后应无异常响声。 3. 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4.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5.母线的涂色:
交流,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
直流,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6.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 3 照明配电箱 1.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牢固;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 2.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 3.照明配电箱(盘)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为1.5m。 5.照明配电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6.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4 低压供配电装置运行状态的要求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5 变配电装置触头、接线端子的要求 1.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不同截面的2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2.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3.进线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导线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4.电器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5.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6.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7.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6 自备发电机 1.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 2.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3.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4.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7 不间断电源 1.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 2.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以下空白
低压用电设备 检测概述 名 称 规格型号 实际数量 抽检数量 名 称 规格型号 实际数量 抽检数量 普通灯具 开关 专用灯具 插座 低压电动机 抽检位置: 综合判定:
低压用电设备 序号 检测项目 技 术 要 求 检测结果 结论 1 普通灯具 1.单相回路灯具≤25只 ; I≤16A。 2.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3.装有卤钨灯和100W及以上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做隔热保护。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等不燃材料的保护罩。 5.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库房内装设;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6.灯具外观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安全。 7.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8.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9.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2 专用灯具
安装 1.霓虹灯管完好,无破裂。 2.霓虹灯专用变压二次电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电线。 3.灯管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4.霓虹灯变压器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措施。 5.霓虹灯变压器安装位置应方便检修,不装在吊平顶内。 6.霓虹灯变压器明装时高≥3m;低于3m时采取防护措施。 7.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的等电位联结应可靠,电源的导管应采用绝缘导管。 8.舞台照明每一回路的可载容量应与所选用的调光设备的回路输出容量相适应。 9.舞台灯具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0.舞台用电设备应接地或接零保护。 3. 开关插座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开关及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四周不应有空隙,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相线经开关控制。 5.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密封良好。 6.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7.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封型并带保护接地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8
插座接线 单项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 日光灯 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5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及电动执行机构 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电气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 3.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4.电动机,电加热及电动机执行机构的可接的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5.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 6.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以下空白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检测概述 抽检位置: 综合判定: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序号 检测项目 技 术 要 求 检测结果 结论 1 线缆选择 1.电缆选择一般采用铜芯。 2.移动设备用橡皮电缆。 3.60℃以上场所,用耐热电缆。 4.100℃以上环境,宜用矿物电缆。 5.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宜采用单相配电。当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采用三相配电时,宜采用三相六线或三相四线配电,后者的N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2倍
接地和等电位 检测概述 抽检位置: 综合判定:
接地和等电位 序号 检测项目 技 术 要 求 检测结果 结论 1 一般规定 1.接地或接零的设备部位:电机、电器、移动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2.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变压器室、高低开关室内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 4.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5.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 线。 6.民用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 2 安装要求 1.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2.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3.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4.低压电器组合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应连接可靠。 5.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6.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靠性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8.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9.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并不应小于6mm2;当联结导体采用铜导体时,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当为其他金属时,其截面应承载与25mm2铜导体相当的载流量。 10.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11.采用单芯导线作保护中性线(以下简称PEN)干线,当截面为铜材时,不应小于10mm2,为铝材时,不应小于16mm2;当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作PEN线干线时,其截面不应小于4mm2。 12.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有色金属接地干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采用螺栓连接。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13.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可靠导电。 14.保护地线截面,应满足回路保护电器可靠动作要求。 3 接地电阻测试 1.电力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接地电阻不大于4ΩΩ。 以下空白
监制声明
1、本报告为浙江省消防检测机构出具消防检测报告的格式文本,由浙江省消防协会依据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编制,并组织专家审定,供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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